农产品地理标志50问
来源:搜狐网 | 作者:wmqygypp | 发布时间: 895天前 | 1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1 .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特征主要取决于该特定地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及特定生产方式,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2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图案内涵是什么?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英文字样、农产品地理标志中英文字样、麦穗、地球、日月等元素构成。公共标识的核心元素为麦穗、地球、日月相互辉映,体现了农业、自然、国际化的内涵。标识的颜色由绿色和橙色组成,绿色象征农业和环保,橙色寓意丰收和成熟。

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作用?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中形成的地方优良物质文化财富,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制度,对优质、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是合理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农耕文化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

4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农业部颁布的《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直接依据,其上位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5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关的国际法有哪些?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关的国际法主要包括《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 、《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

6 .哪个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

7 .哪些产品可以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范围是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果品、粮食、食用菌、油料、糖料、茶及饮料植物、香料、药材、花卉、烟草、棉麻桑蚕、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8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l )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 2 )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

( 3 )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

历史因素;

( 5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9 .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如何确定?

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称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组合构成。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属于历史沿袭和传承名称,尊重历史称谓和俗称,申请登记时不应人为加以调整或臆造。

“地理区域名称”可以是行政区划名称(如“兴化大闸蟹”的兴化是指江苏省兴化市)和自然区域名称(如“天目青顶”的天目是指浙江省临安市的天目山),也可以是特定地理位置指向性名称(如“晋祠大米”中的晋祠是指太原市风景名胜晋祠周边的区域); “农产品通用名称”可以是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如土豆、洋芋),也可以是动植物分类学中的农产品通用名称(如马铃薯),但要尊重当地传统称谓。

10 .什么是产品独特的品质特性?

产品独特的品质特性是指由独特自然生态环境或特定生产方式等因素所形成的独特感官特征及独特的内在品质指标。独特感官特征是指通过人的感官(视觉、味觉、嗅觉、触觉等)能够感知、感受到的特殊品质及风味;内在品质指标是指需要通过仪器检测的可量化的独特理化品质指标,如富含膳食纤维、富含某种维生素或矿物质元素、富含某种生理活性物质等。

例如:章丘大葱历史悠久,驰名中外,深受世界各地消费者喜爱,有“葱王”之称。其产品独特的品质特性表现为葱自长且直,一般50 一60 厘米,最长1 米左右,葱自茎粗可达5 厘米。其口感脆嫩爽口、无筋无渣、少辛辣,最宜生食。

11 .什么是产品特定的生产方式?

特定的生产方式是指影响登记产品品质特色形成和保持的主要生产方式,如产地要求、品种范围、生产控制、产后处理等相关特殊性要求。

例如:马家沟芹菜叶茎嫩黄、梗直空心、棵大鲜嫩、清香酥脆、营养丰富、品质上乘。该产品优良品质的形成与特定的生产方式有关。马家沟芹菜采用密植栽培,每亩种植25000 一30000 株,芹菜叶片生长到一定时期后,因叶片互相遮荫减少光照,使产品品质十分脆嫩,有“玻璃脆”、“水晶心”之美誉。

12 .什么是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

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登记产品品质特色形成和保持的独特产地环境因子,如独特的光照、温湿度、降水、水质、地形地貌、土质等。

例如:北义井甜瓜产于忻定盆地,其地域土壤盐碱成分较高。生长在盐碱地上的香瓜,不仅能促进生育、提早成熟、还能增加糖分。其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使北义井甜瓜瓜香四溢、皮薄肉厚、香甜脆嫩、多汁爽口,极受市场欢迎,有“游五台山圣境,吃北义井甜瓜”之说。

13 .什么是人文历史因素?

人文历史因素包括登记产品形成的历史、人文推动因素、独特的文化底蕴等内容。

例如:沛县狗肉又称尾汁狗肉,已有2100 多年历史。据《 史记》 记载:刘邦手下名将樊啥,少时以屠狗卖肉为生。刘邦与他私交至深,常食肉不付分文,久之樊不快。为躲刘邦,樊啥将肉摊迁至湖东。刘邦闻讯赶去,遇河受阻,忽河中游来一只大尾,驮刘邦游过河去,找到樊啥。经刘邦一吃,人们遂争相购买。其后,刘邦常乘尾过河食之,樊啥恼尾,杀之与狗肉同煮,不料狗肉更香,很快售罄。刘邦平定天下后,樊啥将尾汁传其后代,至此沛县狗肉扬名于世,世代相传。

14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收取费用吗?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不收取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经费编人本部门年度预算。

15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具备哪些资质?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当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l )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

( 2 )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

的能力;

(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农产品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

( l )申请人是否具备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专业技术

人员;

( 2 )申请人是否具有指导标志使用人进行生产、加工的质量

控制技术规范和推进产销衔接的经营渠道;

( 3 )申请人是否持有合法的社团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证书。

16 .申请人主要有哪些类型?

申请人类型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米脂小米”的证书持有人为米脂县金颗粒小米专业合作社;社团法人包括协会、学会等,如“麻城福自菊”的证书持有人为麻城市福自菊产业协会,“凉山清甜香烤烟”的证书持有人为凉山州烟草学会;事业法人包括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产业办公室等,如“莱阳五龙鹅”的证书持有人为莱阳市照旺庄畜牧兽医工作站,“延庆国光苹果”的证书持有人为延庆县果品服务中心。

17 .企业和个人能否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由特定地域内符合一定生产规范的生产者共同创造的,是由这些生产者共有的知识产权,为防止这种权利被企业、个人独占,因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不接受企业和个人的申请。

18 .为什么登记申请人需要政府授权?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一种带有地域公共属性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组织或机构必须最大程度的代表该地区符合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生产者;另外,同时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政府授权实际上是以政府公信力对登记申请人的代表性及其资质和能力的保证。

19 .如何办理申请人资格确定性文件?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 1)申请书;

( 2 )单位概况;

( 3 )监督管理标志使用人规范生产、规范使用标志的控制措

施;

( 4 )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报表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文件复

印件;

( 5 )指导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加工的技术规范和经营渠道

说明;

( 6 )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经审查,符合登记申请人条件的,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审定,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登记申请人资格唯一性确定性文件批复。

20 .申请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向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 l )登记申请书;

( 2 )申请人资质证明;

( 3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 4 )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5 )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 6 )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 7 )其他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21 .如何确定地域范围和绘制分布图?

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分布实际情况和人文历史资料,以最新版行政区域规划图为蓝本,合理确定和绘制申请登记产品地域分布图。地域分布图应当准确标示出申请登记产品的生产区域范围和生产地域边界线,做到地域完整、边界清晰。地域分布图应当界定到所辖村或乡(镇),边界线采用加宽线条进行标示。必要时,可以加注相关文字说明。申请人应当将所绘制的地域分布图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登记申请的附报材料。

22 .如何编制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应当包括地域范围、独特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内容。重点要体现产地、生产方式、产品的独特性及人文历史因素。具体请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写指南)》 (农质安发【2010】 16 号)。

23 .如何提交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鉴定报告?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报告由鉴评报告和检测报告组成。鉴定报告提交形式如下:

( l )产品外在感官特征显著,而内在品质指标不显著的,提

交鉴评报告;

( 2 )产品外在感官特征不显著,而内在品质指标显著的,提

交检测报告;

( 3 )产品外在感官特征和内在品质指标均显著的,同时提交

鉴评报告和检测报告。

24 .如何组织产品品质鉴评?

由申请人向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提出鉴评申请。省级工作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品质鉴评组,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进行鉴评,出具《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评报告》 。省级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鉴评工作,主持鉴评会,省级工作机构内部人员不作为品质鉴评专家组成员。具体参见《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感官品质鉴评规范》 。

25 .如何进行品质检测?

由申请人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检测机构接到申请人委托任务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进行抽样、检测,出具《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 。

26 .如何成为农产品地理标志鉴定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须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合格并签订资质委托协议,成为农产品地理标志鉴定检测机构后,方可开展相应的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具体可查询“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27 .农产品地理标志鉴定检测机构资质委托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工作的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l )通过国家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2 )具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相对应的检测能力;

( 3 )具备与产品品质鉴定检测相适应的人员、仪器、方法、

场所环境和管理制度。

属于《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第7 号部令)规定应当由农业部考核合格的检测机构,还应当通过农业部考核且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8 .产品样品图片有哪些要求?

产品图片应为彩色照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全面反映产品特征。

29 .说明性和证明性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含产品的人文历史及其他有关佐证文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产品生产历史;县志、市志等历史文献记载;诗词歌赋、传记、传说、轶事、典故等记载;民间流传的该类产品民风、民俗、歌谣、饮食、烹饪等;名人的评价与文献;荣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获奖情况;媒体宣传、报道、图片等等。人文历史佐证材料可为多种表现形式,但所列表现形式的前两项必须提供。人文历史文字描述应有对应的佐证材料。

30 .省级工作机构有哪些审查程序?

省级工作机构自受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之日起,应当在4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ro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通知申请人。

31 .如何开展现场核查?

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初审情况拟定现场核查计划。现场核查计划包括现场核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和人员构成等要素。现场核查工作根据《 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工作程序》 进行。

现场核查完成后,核查组应当对核查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做出现场核查结论。

3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有哪些审查程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的组织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

33 .专家评审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专家评审工作由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评审委员会承担。专家评审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 1 )申请人资质证明;

( 2 )产品的典型特征特性;

( 3 )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 4 )申请人制订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5 )产品地域范围界定和生产地域分布确定审核。经专家评

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代表农业部对

社会公示。

34 .农产品地理标志如何公示?

申请材料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代表农业部在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公共媒体上对登记的产品名称、登记申请人、登记的地域范围和相应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内容进行为期30 日的公示。

35 .公示出现异议如何处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公示之日起3C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当将异议情况转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复审。

36 .农产品地理标志由哪个部门颁证?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农业部做出决定。准予登记的,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并公告,同时公布登记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37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有效期多长?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l )登记证书持有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 )地域范围或者相应自然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登记证书持有人不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对外公告。

38 .如何申请登记证书变更?

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变更申请内容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按照《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公示和处理。同意变更的,重新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并公告,原登记证书予以收回、注销。

39 .标志使用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 l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 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 3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控制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

( 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

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

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40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与标志使用人是什么关系?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与标志使用人是契约管理关系,证书持有人与标志使用人之间要签订标志使用协议。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41 .如何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标志使用申请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标志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l )使用申请书;

( 2 )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 3 )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 4 )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 5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应包括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

告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经

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

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

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

相关责任义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时限为几年?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期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按原程序需重新签订协议。

4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哪些权利?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 l )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 2 )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

展示及展销。

44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承担哪些义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1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 2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 3 )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5 .使用全国统一加贴型防伪标识有什么好处?

( l )防伪。防伪标识采用荧光防伪特种油墨印制,具有很高

的防伪性,由于标签制作工艺的特殊性,从根本上防止

标识造假者的批量伪造。

( 2 )保真。通过加贴防伪标识,为高附加值的产品提供了安

全可靠和低成本的可防伪性能的标识,实现对正品的扶

持和对假冒产品的有效限制,保护生产经营者的权益。

( 3 )易识别。防伪标识覆盖17 位防伪查询数码,消费者可

通过短信、电话、网络三种方式查询产品真伪。帮助消

费者识别产品是否是地理标志农产品,是对农产品地理

标志品质和信誉的最好证明。

( 4 )易监管。防伪标识增强了可追溯性,监管部门能够对防

伪标识的主体、用途和使用数量情况进行有效控制。

46 .获得证书后,如何指导推广使用加贴型防伪标识?

( 1 )加强宣传。大力宣传防伪标识的好处和作用,让获得地

理标志使用权的企业真正了解标识使用的相关政策,提

高用标意识,自觉使用标识。

( 2 )加强培训。各地要加强对登记证书持有人的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登记证书持有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登记证

书持有人发动获得使用权的企业规范足额用标。

( 3 )建立激励机制。各地要建立防伪标识的激励机制,对于

规范用标和主动申报用标的获得使用权的企业,给予适

当奖励,对于不主动用标或长期不用标的,可停止授权,

终止协议。

47 .如何订制标识?

标志使用人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应根据年度实际生产量进行订制,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注明数量,经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审核后,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给证书持有人,由证书持有人统一订制防伪标识;或证书持有人审核后,由标志使用人自行订制。征订单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

48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如何进行证后监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及监督检查情况逐级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 月底前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上一年度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及监督检查情况。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汇总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及监督检查情况,并于每年2 月底前报农业部。

49 .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是什么?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0 .对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